新闻资讯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时事聚焦

成都旧楼加装电梯,成都出新政了

发布时间: 2021-11-10    作者:admin
  分享到:   
二维码分享

成都旧楼加装电梯,成都出新政了

1月6日,郑诗君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,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,提高老旧社区宜居水平,成都市正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独立安装电梯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本意见自2021年1月6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
根据《意见》,对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6层及以上既有多层住宅或4层及以上既有住宅,如果按照本意见增设电梯,所需建设资金和运维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,政府将给予20万元/套补贴。
成都旧楼加装电梯如何筹集资金?
《意见》明确,增设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和运维资金由业主承担。
具体来说,根据楼层等因素,业主共同按一定比例出资,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确定;
已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;
鼓励社会公益投资、养老产业企业、金融机构等合法资金参与既有房屋独立加装电梯。投资人应与增设电梯的业主签订合同,明确双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
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?
动议投票
成都旧楼加装电梯愿意加装电梯的业主,应向本单位相关业主询问是否加装电梯的意见。符合“本单位专有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,且投票占专有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投票占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,公示期内,利害关系人对加装电梯方案无实名制书面异议”的,业主可自行协商制定加装电梯方案。
签订协议
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加装电梯方案后,与业主代理签订了加装电梯协议。协议应明确业主的组织施工方式、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增设电梯的方案示意图、资金预算及费用筹措方案、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方案、项目建成后的电梯用户等。
通告
增设电梯的协议和方案,由增设电梯住宅的社区居委会在拟增设电梯单元的地点,如楼门口、社区公共栏等公示10天。公示期届满后,实名制登记系统对受加装电梯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无书面异议的,由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后抄送街道办事处。
谈判和调解
公示期内,受加装电梯影响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实名制书面异议,业主可协商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和权利损害问题。业主协商不成的,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。业主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调解不成协议的,当地街道办事处应搭建平台,召开协调会进行调解。
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应当出具相关调解记录。调解成功的,由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增设电梯项目申请材料盖章确认。业主还有异议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成都旧楼加装电梯施工程序
应告知并承诺额外的电梯项目。安装前,业主应向项目所在地的区(市)县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通知和承诺手续,并承诺在施工安装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,明确规划开通和竣工时间。
区(市)县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告知业主,并将本辖区增设电梯项目的信息及时通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、规划和自然资源、市场监管、应急、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,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
符合条件的,政府给予20万元/台补贴。
根据《意见》,增设电梯工程竣工后,业主应组织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,电梯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工程竣工资料将及时移交城建档案馆。
电梯用户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登记。新增电梯纳入成都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管理。既有房屋独立电梯新增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、每户业主产权面积,不办理不动产登记。
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电梯安装、改造、维修单位作为电梯使用人,签订增设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分摊协议。没有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使用。
补贴方面,对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既有6层及以上多层住宅和4层及以上非单层住宅,如按《意见》增设电梯,所需建设资金和运维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,政府将给予20万元/套的补贴。
业主达不成协议怎么办?
《意见》增加了特别照顾条款,即在“房屋专有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,且专有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、四分之三以上的选民同意的情况下,利害关系人对公示期内增设电梯方案从实名制登记无书面异议”, 提出补偿方案并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,经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,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该单位增设电梯项目:
有一名以上(含一名)经专业组织评定的残疾人员;
有两个以上70岁或一个以上80岁;
有一名以上(含一名)视力残疾或三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。
上述残疾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证明材料,由社区居委会核实,医保部门、公安机关、民政部门、残联等组织予以指导。